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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培训的通知

    2013-3-1 11:27| 发布者: JZREA| 查看: 3615| 评论: 0

    摘要: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166号)和《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住房216号)的有关规定(从事房地产 ...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1]第88号),《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6]166号)和《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住房[2006]216号)的有关规定(从事房地产、商品房销售的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从事该项工作)的精神,为了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职业水平,受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的委托,经研究,协会将会同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对商品房销售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分管商品房营销的副总、营销总监和营销部经理等销售管理人员。

    2、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人员。

    二、培训内容

    《房地产相关知识及法规》、《房屋建筑基本知识》、《房地产销售基本知识》、《房地产销售案例分析》、《房产市场整顿典型案例分析》。

    三、培训师资

        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教授岳娜、崔瑶亲临授课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2年11月28日—2012年11月30日

    培训地点:焦作市远大未来城售楼部5楼会议室(塔南路与工业路交叉口东南角)

    五、培训组织

        为了切实做好培训工作,协会将分批分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教学及教学管理由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根据拟定的培训课程组织实施。
     
    六、培训费用

    教材、资料、培训、考试、证件费用合计:660元/人。

    会员单位的人员费用由协会在会费中支出。

    七、考试与发证

        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由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试行考培一体、考教分离。考试成绩合格者由住建部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颁发《全国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证书实行全国统一编号,网上公示,全国房地产行业通用。

    八、报名及联系方式

    本期培训班由于名额有限,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期安排2-3人参加(具体名额见附表)。
     
    2012年11月27日全天注册报名,报名时请携带1寸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报名地址: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房产科

    联系电话:0391-2925666

    联 系 人:靳远 许景海 牛洁
     
    焦作房信网焦作房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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