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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焦作市城市管理局落实一赛一节 四城联创工作职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4-18 09:09| 发布者: JZREA| 查看: 3356| 评论: 0

    摘要: 关于印发焦作市城市管理局落实一赛一节四城联创工作职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城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责任单位:《焦作市城市管理局落实一赛一节四城联创工作职责的实施方案 ...

    关于印发焦作市城市管理局落实一赛一节

    四城联创工作职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城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责任单位: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落实一赛一节四城联创工作职责的实施方案》已经四城联创指挥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方案中涉及到具体整治任务的市直部门、各城区密切配合,认真贯彻执行。四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督导组将定期组织对方案明确的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通报。

     

                             2017年3月31日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落实一赛一节四城联创工作职责的实施方案

     

    为以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迎接第九届中国焦作国际太极拳交流大赛暨2017年云台山国际旅游节(以下简称“一赛一节”),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四城联创”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一赛一节”、“四城联创”的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一赛一节”活动为主线,以“四城联创”为载体,按照“领导重视、城管(城区)牵头、部门配合、商户自治、社会参与”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开展经营秩序、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等专项整治,消除“脏、乱、差、堵”等各种“城市病”,改变城市管理“运动突击、头痛医头和一阵风”模式,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实现城市环境的明显改观和城市品位的不断提升,为“一赛一节”顺利召开,实现“四城联创”目标,推动建设“四个焦作”,助力焦作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一赛一节”、“四城联创”为契机,通过深入开展创建活动,解决影响城市形象的各类顽瘴痼疾,消除各种“城市病”,达到经营秩序井然有序、环境卫生洁净靓丽、户外广告美观大方、门头招牌统一协调、夜景亮化装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顺畅、城市品位不断提高、人居环境更加优美,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经营秩序方面(牵头领导:王世峰)

    1.全面开展城区经营秩序治理。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乱象整治力度,并建立长效机制。(1)取缔流动占道经营。整治城区主次干道两侧以及十字路口、学校、公园、医院、商场、集贸市场和住宅小区出入口周边的各类流动占道经营现象;整治违章早、夜市摊群(点)和利用机动车随意摆摊占道经营行为。(2)取缔店外占道经营。整治城区主次干道两侧依托门店的各类店外占道经营行为,重点对形成的“食品墙”、“电动车群”、餐饮夜市大排档、铝合金加工、车辆维修等现象进行整治;取缔道路两侧书报刊亭的亭外摆放物品、乱贴乱画等现象;整治擅自在道路两侧举办店庆促销行为。(3)拆除违章搭建大棚。拆除城区主次干道及两侧违章搭建的推拉式大棚、简支式大棚、吊挂式大棚、围挡式大棚等各类大棚。(4)整治乱搭乱挂、乱堆乱放、乱扯乱拉。整治城区主次干道及两侧乱挂衣物、晾晒被褥、堆放杂物、建筑材料、破旧家具、私拉乱扯灯带电线等影响市容市貌的现象。(5)取缔露天烧烤。取缔城区主次干道及两侧的各类露天烧烤(包括木炭有烟烧烤、电烤、气烤、铁板烧、一体机等)行为。(6)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发挥城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城市基层基础管理作用,督导沿街单位、商户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对经营秩序乱、环境卫生差、设施不完善、亮化美化不达标等现象进行自治。(7)堵疏结合,建设临时摊贩疏导区。解放、山阳两城区各建成2个临时摊贩疏导区,其他城区根据实际情况建设,科学划定早餐摊点和规范化夜市,并进行规范管理。

    时限要求:①16条主干道:人民路、迎宾路、塔南路、丰收路、解放路、民主路、焦东路、建设路、普济路、山阳路、站前路、工业路、北环路、南通路、果园路、太行路。在4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并巩固成果。具体要求:

    4月1日至7日整治人民路、迎宾路、塔南路、丰收路。

    4月8日至14日整治解放路、民主路、焦东路、建设路。

    4月15日至21日整治普济路、山阳路、站前路、工业路。

    4月22日至28日整治北环路、南通路、果园路、太行路。

    ②其他城市道路,各城区(示范区)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经营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建立整治台账,明确任务和标准,按照四城联创指挥部要求的时间节点,在6月15日前整治完毕,并将整治方案和工作台账于4月1日前上报市城管局。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容秩序监管中心)

    责任单位:四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

    2.配合工商部门做好城区农贸(集贸)市场和洗车行周边市容环境管理工作。

    时限要求:6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容秩序监管中心

    3.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并有效运行。重点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建好用好信息采集员队伍,实施网格化管理。与各城区、市直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切实发挥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在城市管理中高位协调、部门配合、督导反馈、考核奖惩作用。

    时限要求:12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二)环境卫生方面(牵头领导:蒋和平)

    1.加强公厕、垃圾中转站、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加快完成《焦作市城乡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暨《焦作市静脉产业园规划》编制,指导各城区对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等要求,在城区特别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新建一批环卫公厕(包含旅游公厕)、垃圾中转站,达到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垃圾、粪便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加强环卫公厕、垃圾中转站和果皮箱管理,重点对主次干道两侧、广场、公园周边等主要部位的环卫公厕内部卫生保洁设施、垃圾中转站运行设备、道路果皮箱缺损等情况进行排查和整改,确保设施完好、内外整洁、运行正常、按时开放,方便市民生活。

    时限要求:6月前完成现有公厕、中转站维护、整改;环卫公厕、旅游公厕、垃圾中转站,根据环卫专项规划和实际情况,确定建设数量和完成期限。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环卫科)

    责任单位:四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市规划局、市财政局

    2.抓好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组织各城区对主次干道两侧、重点部位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开展全城大清洁行动,消除脏乱差现象。通过整治,达到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城市环境明显改观。

    时限要求:5月底前,完成城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并长效保持。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环卫科)

    责任单位:四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

    3.抓好城区道路、重点部位机扫洒水降尘作业和清扫保洁工作。按照“吸、冲、扫”作业模式,在气温5℃以上、湿度小于70%时,对城区主次干道、重点区域和部位实施机械化吸尘、冲洗、洗扫作业。实施道路清洁评价以克论净,城市主干道路面积尘不超过10克/平方米,次干道和城乡结合部路面积尘不超过15克/平方米

    时限要求:根据作业规范和天气状况,做好每日环卫清扫、洒水、冲洗作业。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环卫科)

    责任单位:四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

    4.积极探索垃圾分类工作。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同时,建立垃圾分类倒逼机制,通过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着力推进终端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引导前端垃圾分类工作。

    时限要求:12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环卫科)

    责任单位:四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市财政局

    5.抓好配合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出台支持配合全域旅游发展的环卫工作专项意见;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旅游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加快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确保旅游沿线城区道路卫生达标。

    时限要求:4月底前,出台支持配合全域旅游发展的专项意见;10月底前,推进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优化旅游环境,确保旅游沿线城区道路卫生整洁。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环卫科)

    (三)户外广告与门头招牌方面(牵头领导:李东兴)

    1.开展户外广告整治行动。依据《焦作市户外广告与门头招牌专项规划》,遵循“依法整治、减量治乱、规范管理、美化提升”原则,规范或拆除人民路、迎宾路等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大型户外广告,做到设施牢固完好,画面整洁美观,无不规范用语、用字现象,无破损、脱落现象,无破坏市容市貌现象,改善户外广告设置现状,消除安全隐患和视觉污染,净化城市空间。

    时限要求:①13条市管道路在4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并巩固成果。具体要求:

    4月1日至7日整治人民路、迎宾路、塔南路、丰收路

    4月8日至14日整治解放路、民主路、建设路

    4月15日至21日整治普济路、山阳路、站前路

    4月22日至28日整治新园路、映湖路、龙源路、政二街

    ②其他城市道路,各城区(示范区)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整治台账,明确任务和标准,按照四城联创指挥部要求的时间节点,在4月30日前整治完毕,并将整治方案和工作台账于4月1日前上报市城管局。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广告科)

    责任单位:四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园林局、市住建局、市工商局

    2.开展门头招牌整治行动。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规范设置、提高档次”原则,严格规范新建的,逐步管好已有的,建立健全门头招牌属地管理、市区两级审核审批工作机制。对照“两齐一平”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要求,整治规范城区主次干道上脱落、破损、污染、缺字少字、用字用语不规范等现象以及具有安全隐患的门头招牌。各城区(示范区)要推进1至2条样板路,提升门头招牌设置监管水平。

    时限要求:①13条市管道路在4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并巩固成果。具体要求:

    4月1日至7日整治人民路、迎宾路、塔南路、丰收路

    4月8日至14日整治解放路、民主路、建设路

    4月15日至21日整治普济路、山阳路、站前路

    4月22日至28日整治新园路、映湖路、龙源路、政二街

    ②其他城市道路,各城区(示范区)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整治台账,明确任务和标准,按照四城联创指挥部要求的时间节点,在4月30日前整治完毕,并将整治方案和工作台账于4月1日前上报市城管局。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广告科)

    责任单位:四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

    3.深化违法小广告整治。清除城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门店、单位、社区、居民楼院及公共场所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电(线)杆、桥梁、灯箱、报刊亭以及园林、公交、通信等公共设施上乱张贴、乱喷涂、乱刻画的小广告;整治街头散发的各类小广告和宣传品;引导企业、工商户和居民等使用合法信息传播途径和平台发布信息,解决违法小广告损害城市形象等问题。

    时限要求:①13条市管道路在4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并巩固成果。具体要求:

    4月1日至7日整治人民路、迎宾路、塔南路、丰收路

    4月8日至14日整治解放路、民主路、建设路

    4月15日至21日整治普济路、山阳路、站前路

    4月22日至28日整治新园路、映湖路、龙源路、政二街

    ②其它道路以及背街小巷、社区、居民楼院等,由各城区(示范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整治任务和时间节点,按照四城联创指挥部要求的时间节点,在4月30日前整治完毕。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广告科)

    责任单位:四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房管中心、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工信委

    4.做好公益广告设置。利用跨街人行天桥、铁路桥、沿街商户LED屏等方式,做好“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公益广告的设置及宣传工作。

    时限要求:5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广告科)

    责任单位:四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

    5.实施夜景亮化工程。根据《焦作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对人民路、丰收路、龙源湖、太极体育中心、南水北调桥等重点区域内的办公楼体、公共设施进行亮化提升,建设景观亮化工程,形成串珠成线、连线成片具有焦作特色的亮化景观,让焦作夜晚变亮、景色更美、颜值更高。

    时间节点:4月底前完成楼体的亮化设计审核;6月底前完成亮化提升任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广告科)

    责任单位:四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等

    (四)市政设施监管方面(牵头领导:蔡仁明)

    1.加强市政设施巡查监管。严格落实市政道路信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城市道路挖掘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围挡管理标准,确保破道恢复质量;督促责任单位对路面坑洼不平和人行道扒砖、道沿石、收水篦损坏等现象进行整修,查处破坏、侵占、损坏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违章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时限要求:6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政设施管理所)

    责任单位:四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市住建局

    2.规范道路路名牌。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27条市管道路路名牌位置选定和施工现场作业规范管理工作。

    时限要求:4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政设施管理所)

    3.配合工商部门开展洗车行整治活动。主要做好洗车行城市排水许可证的监管(严禁违规排放污水)。

    时限要求:6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政设施管理所)

    (五)建筑垃圾与场桥管理方面(牵头领导:李文闯)

    1.加强施工源头管理。配合住建部门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监管,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达到施工工地围挡规范、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到位、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扬尘控制到位、环境干净整洁的标准。

    时限要求:12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渣土办)

    2.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监管。(1)建立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多管合一、并联审批”制度。各城区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向城管部门提出申请后,由住建、公安、交通、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并联审批,强化审批监管,确保建筑垃圾规范运输、中转和消纳处置。(2)加强联合执法。认真落实《河南省公安厅、住建厅、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工程运输(渣土)车管理工作的通告》精神,市公安、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要建立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严查重罚“黑车”运输、抛洒扬尘、污染城市道路等行为。(3)启动建筑垃圾运输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对特许经营运输车辆实时监控、与住建部门施工工地监管平台的互联互通等功能,提升建筑垃圾运输监管水平。

    时限要求:12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渣土办)

    3.加强“两场一桥”管理。依照管理标准,加强对“两场一桥”经营秩序的治理巩固,达到“两场一桥”无“三种经营”,无违规设置的各类摊点,无超标准、超范围、超项目的宣传促销活动;严格13条道路违规大型户外广告的查处,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快速予以处理;认真做好对辖区主要道路、重点部位市容秩序的巡查督导,保证市容市貌整洁有序。

    时限要求:6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城建监察支队)

    (六)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方面(牵头领导:黄海梅)

    1.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核心价值观,推进核心价值观建设,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时限要求:5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

    2.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学雷锋、进社区帮扶、“文明使者”志愿服务行动,重点做好交通秩序引导、车辆停放秩序规范、不文明现象劝阻、公交站点上下车秩序维护等志愿服务工作;开展窗口志愿服务活动。在东方红广场、长途汽车站等重点场所,设立志愿者服务站点,提供便民服务,劝阻不文明行为。交通路口活动时间为每周五早晚高峰,早上7:30至8:30,下午17:30至18:30。

    时限要求:5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

    3.做好创建资料上报、整理归档和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四城联创工作要求,及时收集整理涉及本部门四城联创档案资料,并按照四城联创指挥部要求,做好创建资料上报和实地考察准备工作。本年度创建工作结束后所有资料移交局档案室归档,局属单位创建资料由本单位负责整理保管。广告科负责提供宣传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设置的实景图片。起草公益广告扶持、优惠和激励政策的说明报告;执法科负责提供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的照片和统计表格;环卫科负责提供垃圾减量分类的说明报告。起草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说明报告;数字城管中心负责制定数字城管建设情况报告。

    时限要求:12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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